最高检意见引领涉外检察工作迈向新高度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涉外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下为《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强调,涉外检察工作涉及检察外事工作和具有涉外因素的检察业务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涉外法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确保涉外检察工作与国家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找准涉外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全面提高涉外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更大力量。
《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涵盖涉外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其中,强调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检察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自觉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依法维护我国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在涉外领域法律监督职责方面,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检察案件,加强涉外刑事检察,依法有序开展其他涉外检察工作,规范高效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适用,加强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加强涉外检察培训交流,构建更有效力的检察国际传播体系。
为了夯实涉外检察工作基础,《意见》还要求推动健全涉外检察工作制度规范,强化涉外检察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涉外检察理论研究,强化涉外检察工作保障,建设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队伍。
最高检国际合作局负责人表示,涉外检察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服务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提高涉外检察工作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