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布28条房地产稳发展措施

昆明市政府出台28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昆明市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通过多方面措施,加强用地管理,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优化预(销)售管理,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用地管理方面,《措施》强调合理调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将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去化周期在18个月至36个月之间的县(市)区,将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确定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面积。同时,对闲置存量土地进行妥善处置,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支持政府收回收购。

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此外,积极推行“以旧换新”,支持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银行共同建立住房“以旧换新”的全链条合作机制。

为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措施》提出加大以购代建、房票安置力度,利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同时,鼓励将存量商业办公用房用于发展楼宇经济、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发展托育和养老服务、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此外,利用存量非住宅商品房满足各类用房需求,并鼓励发展公寓式酒店和服务型公寓。

昆明市通过实施这些措施,旨在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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