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获国内首部地方性保护法规:绍兴成非遗保护典范

我国绍兴市出台首部地方性保护法规以推动越剧的发展

近日,我国绍兴市在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程序后,正式出台了首部关于越剧这一传统戏曲保护和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法规——《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这标志着我国在运用法治手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融合互促,实现越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绍兴日报的报道,这部《条例》共有五章32条,其中单创新发展一章就占据了八条内容,详细规定了内容创新、途径创新、形式创新,同时也强调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新型产品和业态的创新以及文旅融合的创新。此外,该条例还对越剧的保护范围进行了拓展,不仅包括越剧本身,还包括与越剧相关的共生文化和生态环境。

作为我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越剧起源于绍兴嵊州,被誉为“第二国剧”,并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艺术表现力使其成为了我国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因此,繁荣发展越剧艺术事业,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进浙江文化大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越剧的发展,浙江省文旅厅在2023年出台了首个针对越剧的系统、具体、全面的计划——《关于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并提出在未来两年内,将浙江打造成全国越剧传承发展的核心区域和文化交流中心。

绍兴市的这一举措无疑将为越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对于传统文化的尊重和重视。未来,随着越剧艺术的繁荣发展,我们期待能看到更多的越剧传世精品问世,涌现出一批享誉国际的越剧艺术院团和一支德艺双馨的越剧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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