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登记试点扩至多地,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国外汇管理局持续优化跨境投融资环境,扩大试点范围提升开放水平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要求,对前期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便利化企业跨境投融资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将在更多地区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并扩大“科汇通”试点地区。
据悉,自2022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海南省、河北雄安、重庆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2个地区开展了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并在这些地区及陕西省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以来,这些地区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促进了经济发展。
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深圳市河套地区启动“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河套地区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推动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试点效果良好,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扩大至天津市、安徽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北省和四川省。同时,“科汇通”试点地区也将扩大至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雄安、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西安市和深圳市等16个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评估和跟踪问效,适时完善政策措施和外汇服务,探索出台更多便利化举措。同时,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开放监管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