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举措促房地产回稳,取消限购引市场关注
11月1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其他七个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稳定市场预期,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该政策从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旨在稳定市场,加快构建新型房地产发展模式。
首先,政策明确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限制性措施,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划分。此举将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增强市场自主调节能力。
其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优化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等金融支持政策,以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确保房地产项目按期保质交房。
此外,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促进“旧房优先卖、新房优惠买”。持续开展房展会、家装焕新等促销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购房团购优惠。
为了严控增量供应,政策加强对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对于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对于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至36个月之间的市县,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政策还强调优化存量供给,积极盘活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建设高品质“好房子”。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推进建设项目实现“验登合一”“交房即交证”。此外,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推进现房销售。
通过以上措施,陕西省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构建新型房地产发展模式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