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最高可领1.5万元购车补贴
上海市商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进一步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细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或在规定期限内在本市转让非营业性小客车,以及在同一期间内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并完成本市转让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和1.2万元的购车补贴。
细则明确了补贴对象的资格要求,包括信用状况良好、转让的外牌旧车未申请过其他汽车补贴政策等。同时,规定了新购车辆必须满足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以及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此外,细则还明确了补贴申请的流程、资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对违规行为设立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细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对于不符合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况,将参照已有的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