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委原常委张远松被开除党籍公职

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近日对怀化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远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远松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初心使命,对党忠诚度不高,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主义,沉迷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背组织原则,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丧失廉洁自律意识,向公职人员赠送财物,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远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其违纪违法行为未见收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纪委常委会经过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远松开除党籍的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的处分;终止其怀化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张远松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对其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湖南省委对此高度重视,强调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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