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联手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最近的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汇报了他们在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方面的工作情况。报告显示,自2016年至2024年9月期间,全国法院共审理了一审行政案件242.1万件,处理了184.1万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而2017年7月至今年9月期间,检察机关对相关领域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提出了77.8万件检察建议,其中98.8%得到了回复整改。
这两份成绩单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有力监督,不仅展现了数字上的成果,更彰显了司法机关敢于面对难题、敢于动真碰硬的决心。这种依法对行政权力的乱作为和不作为实施有效约束的做法,让司法监督更具力度和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救济途径。
行政权力对企业、公民的切身利益产生直接影响,个别违法行政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利益损害,甚至使企业倒闭或个体陷入困境,还可能破坏地方营商环境。因此,必须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的监督作用,确保权力运行在法律框架内。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已部署开展了“检察护企”、“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重点关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监管执法等领域。例如,海南省检察机关曾办理了一起法院超标的额查封执行监督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依法督促解除了超额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地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在当地举行了检察听证会,公开审查了一起“小过重罚”的案件。当事人因销售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经过一审、二审、再审,6年的诉讼仍未得到解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介入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了这一错误,解决了小微企业的实际问题,满足了小微企业主对司法公正的期望。我国的小微经营主体数量庞大,检察机关对这类案件的行政监督,充分展现了司法的温暖和公正,严格控制了“可处罚性”和“处罚必要性”,精确确定了行政处罚的标准。
总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积极行动,通过行政审判和行政监督的方式,有效地监督了行政权力,特别是行政处罚权,防止了权力的滥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优化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