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每年8000亿专项债用于化债 隐性债务总量预计减半
从2024年起,我国计划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拨出8000亿元,专用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预计总计可以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此外,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总债务限额为6万亿元,这将进一步增加地方的化债资源。然而,对于2029年及以后的到期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需按照原合同进行偿还。
在政策协同推动下,预计到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掉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目前的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从而极大地缓解了化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