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生态环境成功整治: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跨区划治理
在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不仅是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还是省级自然保护区。然而,十多年来,尽管当地政府一直在努力治理,但受到多重污染交织的影响,边治理边污染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南四湖专案组组长张雪樵表示,南四湖流域涉及跨省际区划,因此最高检直接立案并成立专案组,采取“组团方式”统一办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专案组首次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南四湖全域污染问题进行全面监测,为专案的精准、高效办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张雪樵强调,跨区划流域治理已成为全球性难题,其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标准不统一。为此,最高检专案组将推动统一南四湖流域关于工矿污染、农业养殖污染、船舶污染的执法标准作为首要办案目标。经过一年的努力,专案组成功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推动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实现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这不仅为南四湖流域的成功治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在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