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确保中小学生每日体育活动2小时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针对部分市(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及学生校内体育锻炼时间安排上的不足,发布了《关于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该通知旨在严格确保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师资队伍和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体育赛事及活动,强化督导与落实整改等工作。
根据《通知》,四川省要求加快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阶段学校每周安排3节体育课的规定。同时,严禁以任何形式替代正规体育与健康课程,如大课间活动、非全员参与的课后服务、兴趣课程、社团活动等。此外,鼓励各地各学校将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15分钟,确保课后1小时锻炼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每日综合体育活动时长不少于两小时。
针对师资力量,《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增加教师编制、优化现有教师资源配置、实施教师转岗培训、引入共享教师等多种途径,配齐配强中小学体育教师。同时,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为体育教师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与学习机会,不断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
在体育场地设施方面,《通知》强调要加强体育场地建设与器材设施的配备,充分利用跑道、楼顶等各类可用空间,增设学生喜爱的小篮球架、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为学生参与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运动保护指导,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
为丰富校园体育活动,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依托省“贡嘎杯”等品牌赛事,不断完善“省市县校班”五级竞赛体系,全面开展包括三大球、三小球、田径、游泳、跳绳等在内的多种比赛项目。市(州)、县(市、区)应每年举办单项或综合性运动会,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校级运动会,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至少参与一项校级体育比赛项目,营造积极健康、阳光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四川省教育厅表示,将持续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对各地各学校的体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正常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拒绝整改的单位,四川省教育厅将依法依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