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助力提升教育质量,规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通过,强调规范与质量提升

我国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提出,要规范学前教育实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可持续健康发展。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我国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已达90.8%。然而,虽然覆盖面广,但普及并不意味着优质。长期以来,一些幼儿园在保教方面存在教学评估体系不科学、课程设置“小学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幼儿的健康成长。

为了提高入园率,同时保证孩子们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成为了学前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已经将教育过程作为评估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对师幼互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引导幼儿园更加关注保教过程,加强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此外,新通过的《学前教育法》在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方面,专门规定了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强化制度刚性,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

另外,为了防止学前教育“抢跑”,即一些幼儿园为追求短期教学效果,过早引入“进阶”内容,剥夺孩子的童年快乐,甚至挫伤其学习兴趣。新法规定,应严格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的办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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