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集采启幕:联采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征求意见,标志着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的启动。本次集采共纳入45个品种,较首轮联采增加了24个品种。行业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联采的扩容将有助于提升行业集中度,并加强中药饮片行业的监管,从而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

本次联盟集采由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承担了组织实施的相关职责。45个品种的中药饮片被纳入集采范围,包括地黄、牛膝、山药、金银花、白术、白芍等,每个品种最多划分为选货、统货两个规格。

各品种的选货、统货首年采购需求量是根据参加集采的各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的实际采购需求量累加确定的,首年协议采购量则按首年采购需求量的80%确定。在拟中选药品的选定规则方面,申报企业的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依据医药机构的历史采购价格和市场调研数据等综合分析确定。

评审过程中,申报企业的综合评审得分将按照“综合评审指标”进行计算,并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30%的企业将进入竞价报价环节。有效申报企业数在6家及以下的评审组,所有企业均可入围;7-18家企业的评审组,最多6家企业入围;19家及以上的评审组,则按有效申报企业数的30%入围,但最多不超过50家。如申报企业综合评审得分相同,首轮报价得分高的将优先,联盟地区采购需求量得分高的也将优先。若“联盟地区采购需求量”得分依旧一致,则视同同一顺位,所有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将一同入围。

所有入围竞价报价环节的药品,将进行第二轮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及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降幅达到20%的,将获得拟中选资格。入围药品的报价若不超过同评审组最低申报价的1.2倍,除报价最高的药品外,其他入围药品也将获得拟中选资格。此外,本次集采还设置了“补位供应”机制,以确保评审组拟中选药品的产能满足联盟地区的协议采购量。

在2023年,山东省曾牵头15省市开展中药饮片集采,涉及21个品种,平均降价29.5%,最大降幅达到56.5%。本次联采旨在通过合理的降价机制,而非简单的价格战,来实现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据《2024年上半年医药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显示,中药饮片行业在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1%,利润同比增长2.8%,成为唯一收入和利润均实现增长的子行业。

中研普华产业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中药饮片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战略预测报告》预计,随着人们对中医药的认可度提高,中药饮片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764亿元,同比增长6.02%。

中国银河证券研报指出,中药饮片集中采购不仅有助于降低医保支出,还能推动企业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提升生产集中度,稳定饮片供应。同时,集中采购的消费端报量有助于明确区域内市场需求,对供需平衡的调控起到积极作用。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强调,中药饮片联盟集采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透明度,稳定采购需求,促进产业协同。参与联采的中药厂商将有机会扩大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然而,联采也加剧了市场竞争,企业需要在“优质优价”原则下加大投入,同时面临价格压力。从长远来看,中药饮片联采的实施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行业监管加强和企业长期发展,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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