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原副检察长闫世斌违纪违法被查

近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世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闫世斌在担任公职期间,严重违反多项纪律规定。

闫世斌违反了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调查时未如实说明问题,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身边人员或亲友谋取私利,甚至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资金;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摊派费用。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在工程承揽、银行信贷、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闫世斌退休后,继续利用其原职权或地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合谋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闫世斌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对闫世斌作出如下处分:

1. 开除党籍;
2. 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3.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4.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闫世斌的严肃处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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