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院一审宣判朱从玖受贿案,获无期徒刑
2024年11月19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依法认定,朱从玖在2002年至2022年间,利用其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政府及浙江省政协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根据审理结果,朱从玖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将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从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和司法权威,应依法予以严惩。
值得一提的是,朱从玖在犯罪过程中存在未遂情节。在被调查后,朱从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表现出了悔罪态度。同时,其涉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故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此次案件审理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公正、严肃的司法作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依法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