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监管严查,曝光多起违规问题

国家医保局近日强调,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至关重要,任何形式的侵占和滥用都不可容忍。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国家医保局提出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增强自我管理意识,主动自查自纠。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总结,今年的飞行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这些机构对已列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未进行主动整改,履行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不力。为此,国家医保局公布了部分典型违规案例,旨在警示各医疗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以下为部分违规案例: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存在82项问题,涉及违法违规金额3466.7万元。该院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0,部分问题屡查屡犯,如超标准收费和过度诊疗等。

2. 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存在4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592.8万元。该院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1.96万元,存在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等问题。

3. 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存在38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1638.7万元。该院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120.1万元,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和重复收费等问题。

4.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存在86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2000.9万元。该院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108.2万元,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问题。

5.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福康医院存在25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77.9万元。该院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1.9万元,存在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和超范围执业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医保局表示,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的抽查复查。对于自查自纠不力、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切实履行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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