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副省长王一新涉受贿案正式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原黑龙江省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因涉嫌受贿罪,案件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定,案件交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目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王一新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王一新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王一新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严格依法进行审查起诉,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