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公积金政策大调整:提取范围扩大贷款额度涨
11月25日,山西省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的通知》,对当地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旨在扩大提取范围、提升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并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进一步支持市民解决住房问题。
《通知》规定,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其配偶、父母及子女均可同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对于购买的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提取的总额度不得超过该自住住房的总价。此外,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中,居民自主住房加装电梯时,提取范围可扩展至职工的配偶双方父母,且所有提取人的总额不超过电梯加装工程费用的总成本。
同时,为支持特定人群,公积金贷款额度得到适当提高。对于高层次人才、拥有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以及现役军人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原有80万元的基础上,可上浮至96万元。
《通知》还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为进一步简化公积金政策,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了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不再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的统计中。同时,只将购房所在县(市、区)的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认定标准,使得政策更加公平合理。
此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体现了忻州市政府对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视,有助于减轻市民购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