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副市长陆应平违纪违法被双开

近日,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陆应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应平在任职期间,严重背离党性原则,丧失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他不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且拒绝接受组织的挽救,对抗组织审查。陆应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且在组织函询时未能如实说明问题。

此外,陆应平无视组织要求,违规向辖区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他的政绩观错位、价值观扭曲,以服务企业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索取、收受财物。

陆应平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陆应平作出如下处分:

1. 开除党籍;
2. 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3.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4. 终止其安徽省、安庆市党代会代表资格;
5.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对其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安徽省纪委监委表示,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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