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案二审:终审死刑判决
2024年12月19日上午9点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了重审二审的开庭审理。此次开庭,是案件审理的第六次开庭,一年多时间里经过多次审理,旨在彻底查清余华英的每一个犯罪细节。
为何此次庭审被称为重审二审开庭?原因在于,2022年7月,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后,二审庭审发现她有漏罪未处理,检察机关建议发回重审。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案件发回重审。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增至17人。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判决,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表示,一次审判不仅是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宣判,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一种抚慰和补偿。第一次审判时,只对11名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抚慰和救济,但后来发现了6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他们的权益也应得到补偿和救济,因此新的审判将他们追加进来,确保公正。
余华英走上拐卖孩子的罪恶之路,始于1993年,起因于龚显良的建议。当时,两人做生意亏损,龚显良劝余华英卖孩子赚钱。1996年,余华英和龚显良将两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到河北邯郸,换取了5000元。
身为母亲,余华英为何首先卖掉自己的儿子?她解释称,这是由于经济困难和与龚显良关系不正当。据媒体报道,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结婚后,家庭风气不佳,王加文被抓后,余华英独自外出打工,后结识龚显良并与其同居。
余华英和龚显良在3年间共拐卖15名儿童,原因在于他们作案分工明确,有固定的贩卖路线,并采取了一系列犯罪特点,如租房潜伏、物色低龄儿童、利用女儿亲近被拐儿童、设“诱饵”拐带孩子、得手后迅速逃跑等。
17名被拐儿童的遭遇,对12个家庭来说如同灭顶之灾。被害人及其家庭承受了一生的伤痛。例如,郭昌德家庭因孩子被拐支离破碎,何长洪父母为寻找孩子倾家荡产,胡华白母亲为等待寻找孩子苦守修鞋摊27年,杨妞花的父母在孩子被拐后不到三年就相继去世。
余华英案已开庭6次,若在当前审理过程中再次发现其有其他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再次发回重审?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挺表示,若发现新的拐卖儿童罪行,需再次发回重审。审理结束后,可能会过一段时间宣判。宣判结果可能有维持原判、改变一审判决等多种可能性。若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需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新消息显示,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