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人大常委会决定陈献森代理区长

12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做出了重要人事决定。区委书记孙新军出席了会议,并就区委的推荐意见进行了说明和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松元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肖志刚作为列席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金星辞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佟立志辞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这两项决定意味着周金星和佟立志分别辞去了他们目前的职务。

接着,会议对《关于提请任命陈献森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任命任江浩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最终表决通过,任命陈献森和任江浩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在进一步审议过程中,会议还讨论了《关于提名陈献森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并经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献森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陈献森将代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此次会议充分体现了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策效率和民主集中的原则,为东城区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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