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戴邦和被双开

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对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戴邦和同志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审查调查发现,戴邦和同志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卡,违规接受宴请。此外,戴邦和同志毫无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违规为多人谋取利益。其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用地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邦和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戴邦和同志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丽水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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