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优化港基金互认,放宽销售比例及转授权限制
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满足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增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2015年发布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管理规定》的主要修订点包括:首先,将香港互认基金的境内销售比例限制从原先的50%提高至80%,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投资选择。其次,放宽了对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基金将部分管理职能转授给集团内部的海外关联机构,提升了基金管理的灵活性和效率。最后,为未来更广泛的产品类型纳入互认基金范畴留出了空间,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统筹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与安全稳定,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并行,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证监会将积极推动《管理规定》的落地实施,确保各项惠港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助力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