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满十年可转完全产权,2025年实施

1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了一系列旨在提升安居型商品房产权归属的改革措施。根据该通知,符合条件的居民将在2025年1月2日起,有机会申请获取安居型商品房的完全产权。

该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取得完全产权:首先,申请人必须是该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权利人,并需得到其他共同权利人的一致书面同意;其次,必须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第三,若该住房已设定抵押贷款,需抵押权人出具书面同意;最后,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买卖合同中禁止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在补缴价款方面,通知明确了计算公式: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按原购买价格除以70%来确定。税费则是指权利人在办理《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和交易服务费等。

此次政策的出台,有望进一步优化深圳市的住房市场结构,提高安居型商品房的流动性,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稳定和完善的居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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