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3月5日召开

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的议程包括: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审议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审议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听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部署新一年的工作任务,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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