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全面升级,税率调整新规解读
2024年12月25日,北京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今日通过了新的增值税法。该法律旨在完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同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法,境内所有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并须依照新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应税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有偿转让。
新法明确了应税交易的具体情形,并对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进行了详细列举。例如,员工为雇主提供的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均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被定义为价外税,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纳税人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来计算应纳税额。此外,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新法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对于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在税率方面,新法规定了不同税率的具体应用,包括货物、服务、无形资产等的销售以及进口货物的税率。同时,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的税率均为零。
新法还规定了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的确定。此外,对于增值税优惠项目,新法要求纳税人应单独核算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此次新增值税法的颁布实施,将为我国税收体系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