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困难群众过暖冬,节日救助措施再加码
近日,民政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各地要在已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对于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生活困难的群体,要纳入动态监测,加强日常走访,及时了解其生活变化,符合条件的将及时给予救助。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快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将所有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关注基本生活困难群体。对于近一年内未获批准的申请对象,以及退出救助不满两年的对象,也要纳入监测范围。
在规范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方面,各地要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效能。同时,要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准入条件,做到“应保尽保”,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确定保障金额。
通知还提到,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应急、过渡、补充等功能,加强对失业人员、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因病或突发事件陷入困境人员等群体的救助帮扶。同时,要加强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衔接,健全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制度,确保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
在困难群众走访关爱工作方面,各地要结合元旦春节前夕走访慰问等活动,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期盼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外,各地要密切关注物价波动,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要开展取暖救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实际困难,防范应对极端恶劣天气。
通知最后强调,要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引导慈善组织积极有序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探访、慰问等活动,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的救助需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