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委原常委陈正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海南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三亚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陈正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陈正光同志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他人礼金,并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领域为他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陈正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将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尤其是在“校园餐”等项目上谋取不当利益,肆意收受贿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陈正光同志作出如下处理:
1. 开除党籍;
2. 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3.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4.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此案高度重视,强调必须坚决查处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切实维护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