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提出《硬措施》,强化超前治理,确保矿山领域安全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监察专员王铁根详细阐述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并针对强化对重大灾害的超前治理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王铁根强调,预防和解决重大事故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两项基本要求。

一、强化井工矿山的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王铁根表示,为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首先要强化井工矿山的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这包括充分利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结果,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各矿井的灾害等级,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此外,还需要督促各类煤矿企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区域治理、工程治理、超前治理和地面治理等,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对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积极推广充填开采技术,这是一种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用填充材料,以减少矿山变形、塌陷等自然灾害的技术。这种技术的应用将有助于提高矿山的安全性能,降低矿山事故的发生率。

二、落实露天矿山的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其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着力落实露天矿山的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这涉及到对边坡和排土场的稳定性进行分析与评价,尤其是高度达到200米以上的边坡,每季度需进行一次监测分析。一旦发现地质构造发育、变形或滑坡征兆,应及时采取压帮、削坡、注浆等工程治理措施,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

三、推进尾矿库的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尾矿库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矿区周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硬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积极推进尾矿库的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工作。

首先,需要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对于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不再排尾作业、停用超过三年以及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明确其关闭时间,并实施闭库治理。这意味着政府需要在尾矿库关闭之前对其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整改,以确保其在关闭后的安全和环保。

其次,督促矿山企业对在用的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质量检测,汛期前后对坝体、排洪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这是为了确保在遇到极端天气时,尾矿库能够有效地排放积水,避免因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的事故。

四、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硬措施》还提出,要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这意味着需要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五、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在《硬措施》中,强调了科技创新在矿山安全中的重要性。王铁根表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意味着需要研发更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矿山的安全水平。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以提高我国矿山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六、强化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还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各类安全培训、宣传活动等形式,普及矿山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矿山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矿山安全工作,形成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安全治理格局。

总结

《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大矿山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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