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强化发行上市审核力度 压实责任确保IPO第一道门严守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发布了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1期(总第20期)),对保荐机构在发行人再次申报IPO时的核查要求进行了明确。其中,保荐机构需对前次申报被否或撤回的具体原因、整改落实情况、变更中介机构的原因及合理性等三大事项进行针对性核查,并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充分说明。此外,上交所还表示,自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发行上市受理把关环节正快速趋严,交易所已开始有针对性地对部分风险较为集中的申报项目予以重点关注。

在IPO实践中,二次申请上市的项目并不少见。为提高发行上市项目的整体质量,避免出现严重问题和风险,上交所特别强调了核查要求。例如,在2023年3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中,明确了保荐机构在发行人曾经申报IPO的情况下,应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前次申报IPO的时间、具体过程;前次申报IPO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与本次申报的异同,变更中介机构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次申报IPO被否或撤回的具体原因及本次申报前的整改落实情况;前次申报IPO主要审核关注问题;涉及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的,还应核查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本次申报前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此外,上交所近期针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了重点关注。在受理阶段,上交所已经关注到一些项目为第二次申报,存在一些存疑事项尚待核实。为了确保发行上市项目的质量和稳定性,上交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现场督导等。以杭州百子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子尖”)为例,该公司曾于2020年12月24日向科创板递交招股书,但因被抽中现场检查而撤回了IPO申请材料。2022年9月15日,百子尖更换了保荐机构,并与海通证券签署了辅导备案协议,拟二次上市。然而,在该IPO项目再次申报的受理阶段,上交所对保荐人海通证券展开了现场督导,并发现了相关违规事实。最终,在该IPO项目获得受理之前,海通证券撤回了申报。

上交所强调,保荐机构在再次向上交所提交IPO申请时,应充分了解并关注这些问题,以确保发行上市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同时,上交所表示,将在受理环节加强对发行上市项目的监管,对风险较高的项目加大关注力度。此外,交易所还将加强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总之,上交所对保荐机构在发行人再次申报IPO时的核查要求进行了明确,旨在提高发行上市项目的整体质量。通过加强监管,上交所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健康、稳定的资本市场环境,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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