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公积金贷款大放水:最高额度上调至100万元,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购房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安居优居的通知》,明确了多项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被上调至100万元,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也有所提高,多孩家庭和试点项目的支持政策也被进一步完善。这些举措旨在加大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的购房支持力度,满足其刚性需求,同时稳定市场预期,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首先,根据《通知》,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从原本的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这将有效缓解职工购房的资金压力。特别是对于首次购房者来说,贷款额度的上调无疑会增加他们的购买力,降低购房门槛,从而刺激市场需求。此外,该通知还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银行贷款利率可以适当下调,进一步减轻职工负担。
其次,为加大对租赁房屋的保障力度,《通知》提高了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从今年起,绍兴市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将从原来的1500元/月·人提高至2000元/月·人。这意味着,租房者每月最多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2000元用于支付房租。此举将进一步降低租房成本,鼓励更多人选择租房居住,进而缓解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
此外,针对多孩家庭,《通知》允许多孩家庭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操作上,多孩家庭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相关材料,就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多孩家庭提供更多购房支持,降低生育成本,有助于稳定家庭结构。
同时,《通知》还提出了住房公积金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该项目允许入驻试点项目的缴存职工按照实际租金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租金。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有效解决部分职工租房难的问题,进一步降低租赁成本,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此外,针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的购房需求,《通知》明确在新就业大学生、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刚性需求。对新市民(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3年的)以及青年人(年龄未满35周岁的),在绍兴市范围内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综上所述,《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安居优居的通知》的发布,体现了绍兴市政府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居民安居乐业方面的决心和行动。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租赁提取标准、完善多孩家庭及新市民购房支持政策等一系列措施,绍兴市有望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