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拟提交《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提案》:关注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民进中央拟提交关于推进我国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提案

近日,民进中央从多个渠道了解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儿童的生活环境日益受到重视。然而,在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民进中央计划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一份名为《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提案》,旨在呼吁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儿童权益,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为广大儿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有趣的生活环境。

提案指出,根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0-17岁的儿童人口达到2.98亿,占总人口的21.1%,显示出我国儿童数量庞大且结构失衡。近年来,国家层面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等,为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导。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深入推进。

首先,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组织机制有待加强。目前,各城市的组织机制不尽相同,有的由妇儿工委主持,妇联牵头联系各政府部门;有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主要联系和推动单位。这种分散的管理模式不仅增加了协调沟通的成本,还可能导致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工作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高层次的统筹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其次,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关注全年龄段儿童的需求。尽管《儿童权利公约》和国际《儿童权利宣言》均明确规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城市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年龄歧视。例如,设置儿童身高限制的公共设施、娱乐项目等,容易导致一些儿童无法充分参与其中,影响其全面发展。因此,有必要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加强对全年龄段儿童需求的关注,确保所有儿童都能享受到平等、公正的城市生活。

此外,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对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认识至关重要。一方面,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加大对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意义和要求。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政策制定者、城市设计者、媒体工作者、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提高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能力。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激发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积极参与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热情。

为实现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目标,民进中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完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明确各地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主责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对地方“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工作进行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出台相关建设标准,明确通过测评城市的奖励措施,设立专项资金保障适儿项目的实施。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指标化,并纳入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体系。

第二,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儿童友好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对政策制定者、城市设计者、媒体工作者、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使其成为政策的实践者和监督者。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优秀案例,普及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理念,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儿童权利的责任意识。设立专门的互联网儿童建议平台,鼓励儿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相关部门表达需求与建议。

第三,构建覆盖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真正贯彻“儿童优先原则”,逐步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消除所有公共资源使用中“儿童身高限定”的要求。同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的落实,确保所有儿童都能享受到公平、便利、安全的公共服务。此外,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合作,拓宽儿童福利服务的渠道,提高儿童福利服务水平。

总之,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是一项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让更多的儿童享受到优质的城市生活,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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