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力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近日,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徐守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等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旨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融资问题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地区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支持力度。

自今年1月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部署以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响应,迅速开展工作。截至2月28日,全国31个省份276个城市已建立起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共提出约6000个房地产项目,其中超过2000个项目已经获得商业银行的审批通过。这一成果的取得,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视和对房地产融资问题的紧迫感。

会议指出,各城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扩大融资协调机制的效果。融资协调机制是当前满足各类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破解融资难题的重要创新措施,从长远来看,也有助于构建新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各地要充分发挥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

会议强调,各地要做好融资协调机制的相关工作,关注项目“白名单”的质量、工作的进度、项目的建设和宣传引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3月15日前建立融资协调机制,同时确保高质量完成“白名单”的推送工作,也要高效地协调解决项目的难点问题。此外,还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

在加强项目管理和推动项目落地方面,金融机构也需发挥重要作用。金融机构要建立专门的贷款审批机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完善审批制度,并细化尽职免责的规定。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的审慎性和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

此外,金融机构还需主动对接融资协调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加快授信审批,提高项目落地效率。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了解各地的融资需求,并在审批过程中注重风险控制,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建立联合调度、及时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省和城市的融资需求落实情况。这将有助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将组织专家对各地融资协调机制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以便为政策制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同时,还将定期举办融资协调机制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分享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期进一步提高各地区的融资协调水平。

总之,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融资问题的关注和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完善的融资协调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要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融资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以更好地服务广大房地产企业,助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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