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被征收,补偿款归属引发热议
在我国河北省衡水市,市民杨丽霞(化名)近期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她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但该房在婚后被政府征收。她关注的问题在于,在这种情况下,所获得的房屋补偿款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针对这一问题,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的戴金花律师给出了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杨丽霞的婚前房产在被征收时,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部分应视为她的个人财产。然而,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费用,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