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西香港行未登场引争议:主办方是否应退票?
关于中国香港之行中梅西未出场的商业足球赛事引发的争议,法学专家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办方在举办此类赛事前,应与参赛主体签订详尽的合同条款,以尽可能规避潜在风险。然而,即便如此,商业赛事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可能会出现各种意外,如果主办方缺乏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可能导致“多输”局面。
以梅西此次香港之行为例,主办方曾提出“梅西必须出场至少45分钟”的要求,这实际上构成了明确承诺。尽管此类约定较为罕见,但在确保赛事效果的背景下,也有可能出现在合同中。然而,由于球星出场、参赛时间的报价通常较高,且受“免责条款”影响,实际出场情况并不总能按照预期进行。
此外,主办方与球星之间的合同往往存在不公平现象,球星往往享有诸多特权,如豁免承担部分法律责任。这在一些足球不发达国家尤为常见,俱乐部和球星为追求经济效益,愿意冒险签署此类合同。但这类合同的存在也加大了主办方的风险。
综上所述,主办方在筹备商业足球赛事时,应当充分了解并评估可能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纠纷发生。同时,对于类似梅西这样的顶级球星,主办方需要与其签订明确的合同条款,以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障了球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