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房维修资金申请指南

近期,一位名叫袁亮的市民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他最近购买了一套公有住房,但该楼栋的部分公共区域出现了需要维修的情况。袁亮对此表示关注,并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应由谁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显示,如果同一栋楼房只由一家销售单位负责,那么在销售单位尚未完成维修资金补建之前,维修资金的申请将由销售单位提交。而当销售单位完成了维修资金的补建之后,则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交维修资金的申请。

对于同一栋楼房中有两家以上销售单位的情况,各销售单位都需要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维修资金的补建工作。在补建完成之前,维修资金的申请可以由销售单位提交,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由街道办事处认可的物业公司提交。而在补建完成后,维修资金的申请则应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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