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房贷政策!11城居民购房可享受低息贷款

新京报讯(记者张建)近日,我国海南省分行发布公告,对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这一调整,自3月19日起,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在海南购买商品住房时,其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将遵循当地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在此之前,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曾发布政策公告,规定从2月7日开始,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海口市、万宁市、文昌市、东方市、琼海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屯昌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五指山市等11个市县的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为20%和30%。同时,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政策下限被设定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此次调整将有助于更好地适应海南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进一步稳定当地的住房市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