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积金政策大调整:支持自住和新购,助力老旧楼加装电梯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职工家庭住房需求,以及帮助患病家庭度过困难,根据其他城市的经验,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公告。
新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己在宣城市城镇老旧小区的自住房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此外,如果缴存职工在宣城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若资金不足,可以经过父母、子女的同意,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另外,宣城市还推出了“以旧换新”的政策,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扩大了大病住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从原来的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调整为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
该政策调整将于2024年3月22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