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吓致伤!饲养动物侵权责任案例汇总
近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的公告。在该公告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如果饲养的动物在靠近他人时吠叫、闻嗅或追逐他人,从而引发他人的恐慌并导致身体损伤,那么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最近的一起案件中,张某甲因被张某乙饲养的大型犬吓到而骑电瓶车摔倒受伤。虽然张某乙坚称其犬只并未直接伤害到张某甲,但是根据公安部门的接警单和出警记录,以及张某甲的治疗花费,可以充分证明张某甲的受伤是由于张某乙的犬只引起的。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某乙应该对其饲养的犬只所引发的事故负责,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向张某甲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99,184.63元。对于张某乙的上诉,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其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这一判决再次强调了动物饲养人应当对其动物的行为负责的原则,并对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这也提醒我们,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特殊情况下,我们都应当尊重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动物的管理和使用,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