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新规来袭:快递、托育、导游服务等领域的变化你了解吗?
我国自4月份起实施一系列新规定,涵盖托育标准、快递服务、征信投诉、消费金融、导游服务、生鲜包装、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例如,在快递服务标准方面,新规强调了对从业人员权益的保护以及数据安全的要求。此外,新版导游服务规范对服务要求和突发事件处理要求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对于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和托育队伍的要求,如负责人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需有健康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也给出了明确的标准。
另外,新版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了快递服务主体的各项要求,包括服务产品分类、国内快递服务时限、绿色包装要求以及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等。此外,新规定的《导游服务规范》在导游素质要求、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并明确了突发事件和常见问题的处理要求。
此外,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射频皮肤治疗仪、射频治疗仪等产品必须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才能生产和销售。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的管理要求,如不得擅自变更中央储备棉储存库点,不得虚报、瞒报中央储备棉数量等。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对处罚的依据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经过修订后,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简化了投诉人身份核验要求,优化了投诉办理流程,提升了办理规范性。同时,明确了总包、建设、监理等相关各方的责任,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农民工离场前结清全部应发工资,并与农民工签订《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结清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