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为控股股东提供4.55亿元担保,助力企业发展”
12月18日,新湖中宝(股票代码:600208.SH)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将为其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提供4.55亿元的债务担保。本次担保的具体内容包括三份保证合同,分别是:
1. 2024年1-3月,公司与我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49亿元和0.51亿元;
2. 2024年2月,公司与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亿元和0.55亿元;
3. 2024年3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签订一份《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亿元。
新湖中宝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对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的担保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且本次提供的担保均为原担保到期续做,不会增加担保余额。新湖中宝表示,其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51亿元(不含对公司发行的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28%。
同时,公司还披露了其已经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湖中宝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51亿元(不含对公司发行的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2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65.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32%;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8.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6%。
另外,新湖中宝还特别强调了其与新湖集团之间相互担保关系的妥善处理。公告显示,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新湖中宝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9.4亿元。这一数字表明,尽管双方存在相互担保关系,但新湖中宝仍然能够对其控股股东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对于本次担保的原因,新湖中宝解释道,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新湖集团的业务发展需求。根据新湖集团的需求,公司决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支持其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此外,新湖中宝还详细介绍了新湖集团的基本情况。新湖集团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其业务涵盖了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湖集团的总资产为326.3亿元,负债总额为166.2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0.07亿元,2022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98.98亿元,净利润为182亿元。
对于此次担保的影响,新湖中宝认为,本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7.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35%。但是,公司表示,将根据新湖集团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环境变化,合理调整对外担保规模,确保公司的风险可控。
最后,新湖中宝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告的内容,并要求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关注新湖集团的经营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