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规范发展 加强服务保障”
在我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领域,最近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PPP新机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我国PPP领域的规范化和法治化进程。
近期,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PPP新机制》印发以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为推动该指导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我国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速推进制度建设和政策解读。
一方面,积极完善配套文件。为了更好地推动新机制的实施,相关部门已经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特许经营协议范本等两份配套文件。这两份文件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PPP项目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为各参与方提供明确的指引和参考。
此外,对2015年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这一办法是我国PPP领域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修订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PPP法律法规体系,提高PPP项目的法治化水平。
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已面向发展改革系统、有关部门、中央企业、金融机构等多个层面组织了四场培训解读会。通过这些培训解读会,让各参与方更深入地理解《PPP新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增强其参与PPP项目的信心和能力。
李超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要求。未来,我国将在规范和发展两个方面继续努力,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落实。
首先,规范发展并非限制发展。通过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监督、保证公开透明,我们将促进更加公平、高效、健康的市场环境。我国将督促相关方面严格遵守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确保特许经营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将研究利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PPP项目统计平台或专栏,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希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实施PPP新机制。
其次,我们将加强服务保障。正在加紧制定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特许经营协议范本等配套文件,计划尽快出台。这将为新机制的实施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同时,将持续关注各方对新机制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精准的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各方全面理解和把握“聚焦使用者付费”“最大限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等核心要求,充分发挥新机制在提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与运营水平、拓展民间投资渠道、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李超还表示,我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支持和推动PPP改革,不断优化PPP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我们期待在新机制的指导下,我国PPP领域能够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