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警方破获劳务碰瓷敲诈勒索案
近日,我国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联合法院,成功督促一起“劳务碰瓷”敲诈勒索案的涉案人员积极退赃。此案涉及两个犯罪团伙共53人,团伙成员分工明确,通过引入“工人”到工地“工作”并以消极怠工的方式向工地方主动要求辞退或离职,进而索取高额工资、误工费等费用。
据悉,这两个犯罪团伙分别在江浙沪地区流窜作案,采用“软暴力”手段作案60余次,涉及10余个地级市、60多个工地。经过椒江区检察院的起诉,主犯李某某、蒋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和十年九个月,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此案中,台州某工地负责人丁诚(化名)在网上发布招工信息,后被一“介绍人”以1900元路费的价格介绍5名“熟练电工”。然而,这5名工人入职后表现不佳,甚至不知道如何使用图纸。丁诚发现情况不对后,让他们参加考试,结果却发现他们在许多问题上都无法回答。于是,这5人以讨薪为由大闹,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丁诚最终选择报警处理。
警方调查发现,涉事人员中多人曾在多个工地发生类似的劳务纠纷,这些纠纷均是通过网络招工解决的。他们以谈判付钱和解的方式解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涉事带头人蒋某某等人组成了一个以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实施“劳务碰瓷”敲诈勒索犯罪。这个犯罪集团分工明确,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工地,根据工地招工人数安排一批人前去务工,入职后以消极怠工等方式让工地方主动要求辞退或以工资与约定不符为借口要求离职,再自定标准向工地方索要高额工资、误工费、路费等费用。
在案件移交椒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李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在经过详细的案情分析后,检察机关决定对其进行追捕。2022年12月27日,李某某被成功逮捕。随着李某某的到案,更多涉案人员及相关案件细节得以补充,形成了相互印证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