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力挺男职工护理假权益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六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中,明确规定了男职工在妻子生育子女后依法享受护理假。在这起典型案例中,李某在与某服饰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陪妻子待产期间,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护理假工资,最终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李某在某服饰公司担任摄影工作,其妻待产期间,他于2021年7月2日起回家陪产,直到2021年11月17日才返回公司继续工作。在此期间,李某依据我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获得了护理假待遇。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可以获得不少于三十天的产假,男方则可享受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假。在这个期间,男方被视为出勤,应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因此,某服饰公司应在李某的护理假期间正常发放他的工资。
此判决结果强调了男性在生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强化男女在生育事务中的平等合作,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同时,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针对日益多元化的劳动者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司法建议书、规范性文件以及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对新就业形态、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根治欠薪成果等方面的关注,进一步落实我国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祉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