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控被责令加强合规检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加强合规管理

近日,我国针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公司”)的合规性问题,发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经查,该公司在自营和投顾账户间的交易管理、利益冲突管理、场外期权业务审慎性以及子公司业务和投资行为管理等方面存在疏漏。因此,监管部门要求国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加强合规管理,并进行定期内部合规检查。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国金公司需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将保持执行。

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此表示,国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并要求其尽快整改。在新的监管措施下,国金公司需每3个月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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