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出人民币支付标识:鼓励商家支持现金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支持人民币现金支付标识,旨在鼓励商户维护法定货币地位,强化现金法偿观念,并推动全社会共同营造便利的现金支付环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推出这一标识,希望引导经营主体自愿张贴,从而方便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使用现金支付方式。此举有利于规范现金收付行为,尊重消费者的支付选择,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现金支付环境的便利化。
中国人民银行提醒所有对外提供商品、服务或依法履职、管理需要的各类主体,应严格遵守人民币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自觉规范现金收付行为。此外,还应具备适当的收现条件,做好零钱备付,不得拒收现金或无正当理由对现金支付实行差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