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面启动气电价格联动调整

根据沪发改价管〔2024〕22号文件,我国市将对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进行联动调整。具体措施包括:

首先,对于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其电量电价将从每千瓦时0.5549元调整至0.5549+0.15=0.7049元。其中,全年发电利用小时300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将增加0.15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300(不含)-5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将增加0.1元。而全年发电利用小时500小时(不含)以上的部分则不再加价,容量电价则保持不变。

其次,对于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其电量电价将从全年发电利用小时2500(含)以内的电量电价0.5791元调整至0.5791+0.0891=0.6682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2500(不含)-5000(含)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从0.4987元调整至0.4987+0.0598=0.5585元,而全年发电利用小时5000小时(不含)以上的电量电价则执行本市燃煤发电基准价,容量电价同样保持不变。

最后,对于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的单一制上网电价,将从每千瓦时0.9230元调整至0.9230+0.0823=1.0053元。

此次联动调整将于2024年5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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