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动存量资源转型养老设施:2024年起实施新指引

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规范和引导利用存量资源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新工作指引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工作指引>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4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直至2029年4月30日。这份新指引旨在进一步明确存量资源的利用方向,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的供给。

新指引所指的存量资源主要包括三类:存量商业、办公、社区用房或工业、仓储用房;正在转型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等;以及其他适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存量资源。在当前老龄化趋势下,引导这些存量资源转变为养老设施,符合实际需求,也值得鼓励。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新指引明确了多个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首先,各区政府需成为推进本行政区存量资源有效利用的责任主体,并在区级层面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利用协调机制。其次,区民政部门需负责收集、汇总和报送有关项目信息和意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此外,还明确了临时改变存量资源建筑使用功能的处理方式,以及在利用存量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时的各种优惠政策。

在新指引的指导下,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有助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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