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迎来新政策:最低基金规模降至500万,组合投资双25%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调整规定
近日,我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最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相较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运作指引》对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个环节进行了适度的放宽。
在最低基金存续规模方面,最新版的《运作指引》将其降低至500万元。也就是说,长期低于500万元规模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在过渡期方面,则将长期低于500万元的起算时间定为2025年1月1日。
另外,针对市场普遍关心的产品运作流动性和投资者“用脚投票”的权利,基金业协会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例如,将申赎开放频率放宽为至多每周一次,并将6个月锁定期要求放宽至3个月。同时,允许私募证券基金通过设置短期赎回费的方式替代强制锁定期安排,把选择权交还市场。
此外,本次的《运作指引》也首次对私募基金提出了组合投资的要求。单只私募证券基金投资同一资产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5%,同一私募机构管理的全部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比例不超过该资产的25%。
在控制杠杆方面,最新版的《运作指引》明确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这也是为了防止私募基金过度杠杆操作,降低潜在的风险。
对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过渡期安排,考虑到基金业协会前期已向市场传达了限定DMA业务杠杆倍数、控制雪球结构衍生品投资集中度等要求,运作指引正式实施后,要求不符合场外衍生品交易条款的私募证券基金不得新增募集、不得展期,但存续已开仓的场外衍生品合约可以继续运作至到期,不受影响。
总的来说,这次的《运作指引》的发布是对私募基金行业的一次重要调整,旨在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升专业投资能力,分散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