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推出全面利好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我国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决策部署,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了多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包括延续《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的部分政策,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项目规划验收核实,明确土地抵押解除时限,存量商品住房允许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购买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推行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等。
首先,《通知》延续了原《通知》的部分政策,如允许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审批办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做好房地产政策宣传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购房门槛,提高购房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从而刺激购房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其次,《通知》强化了要素保障,包括新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可按不低于出让底价20%设定竞买保证金。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时,土地出让价款可设置分期缴纳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可设置分期,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日期一年。这些措施有利于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此外,《通知》优化了项目规划验收核实,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分期规划核实,具体办法详见《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规划核实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一举措有助于缩短项目周期,提高项目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吸引更多购房者关注。
同时,《通知》明确了土地抵押解除时限,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范围内存在土地抵押的,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须由抵押权人提交同意抵押状态下销售及带押过户给购房人的书面意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12个月内解除土地抵押。这一规定有助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范房地产风险。
另外,《通知》存量商品住房允许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商品住房项目,运营期间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应政策支持。这一措施有助于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矛盾,提供更多的保障性租赁房源,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购买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出台,意味着购房者只需关注名下已拥有的房产数量,而不必再考虑贷款记录等因素,降低了购房门槛,提高了购房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从而刺激购房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此外,《通知》推行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进一步优化存量房网签、登记服务流程,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无需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这一措施有助于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购房者关注。
最后,《通知》要求加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的准入政策,针对保交楼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给予支持。这一举措有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出台,对于保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又有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涉及众多因素,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繁荣和发展。